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属的独立法人机构,是从事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公益性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公开招聘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遵守职业道德,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身心健康。
(五)招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岗位,符合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条件、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非京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
(六)京外生源需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政策要求和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自2022年3月19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请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登陆中国疾病预控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chinacdc.cn),于2022年4月15日前登陆公开招聘系统,注册选择“应届毕业生”,按要求填写简历并应聘岗位,每人可应聘两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以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再通知。
(三)考试。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经研究可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若无适合人选可取消本岗位招聘。
(五)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公开招聘的岗位信息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对于有调整的岗位会以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四)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届时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将会自动关闭。
(五)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58900529。
公开招聘系统:https://hr.chinacdc.cn
咨询邮箱:zhaopin@chinacdc.cn(仅做招聘咨询,不接收简历)
附件
2022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单位:传染病预防控制所(10人)
序号 | 岗位描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其他要求 |
1 |
重点实验室 传染病防控岗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生物学(0710)、化学(0703)、植物保护(0904)、生态学(0713)、基础医学(1001)、生物与医药(0860)、生物医学工程(0831) | 硕士及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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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点实验室 科研技术岗 |
药学(1007)、中药学(1008)、中医学(1005)、医学技术(1010)、基础医学(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临床医学(1002)、公共卫生(1053) | 硕士及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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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点实验室 科研助理岗 |
生物学(0710)、医学技术(1010)、基础医学(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临床医学(1002)、兽医学(0906)、公共卫生(1053) | 本科及以上 |
3 |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
4 |
人事处 综合管理岗 |
工商管理(1202)、统计学(0714)、应用经济学(020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公共管理(1204)、中国语言文学(0501)、公共卫生(1053)、数学(0701) | 本科及以上 |
1 |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
5 |
财务处 行政管理岗 |
工商管理(1202)、应用经济学(020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审计(0257)、公共管理(1204)、会计(1253)、税务(0253) | 本科及以上 |
1 |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
注:1.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2.以上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3.联系电话:010-58900718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