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传染病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2015年7月6日下午1点,传染病所于团山厅召开了控烟工作动员大会,党委书记卢金星、各处室负责人、监督员、所内吸烟人群等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卢金星书记主持。
自6月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传染病所根据上级要求成立了控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办公室,控烟工作设8名监督员,新大楼每层一名,老楼一名、鼠疫室小楼一名。
卢金星书记在会上宣读了《传染病所控烟工作制度》,重申我所控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控烟工作的奖惩办法、巡视、检查和监督制度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对照无烟机关自查评估表对所内的控烟工作一一对照,查漏补缺。根据《传染病所控烟工作制度》要求,党群办公室负责具体控烟工作,在大楼入口处张贴了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在所属管辖区域的大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张贴了明显的禁烟标识,在大楼的东侧外走廊设置了室外吸烟区,张贴明显的引导标识,并印制了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材料,包括宣传展板、海报、折页、标语等。在控烟工作动员会议上,卢金星书记还对所内吸烟人群进行控烟知识相关培训,鼓励他们努力戒烟,关爱自己与他人身心健康。
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控烟工作,监督员负责监督分管区域的控烟工作。在所内禁止吸烟区吸烟,一旦被发现将罚款50元,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相关部门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处室,所里将适时表彰奖励。
传染病所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所内控烟工作进行巡视。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控烟监督员定期对本楼层的办公室、实验室、楼道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有无烟头、烟灰等进行监督检查。要做到有控烟监督和巡查相关工作记录,有劝阻工作相关纪录,把控烟工作制度化、常规化、长期化,努力为全所职工营造健康、舒适的办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