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所开展养老保险首次参保登记工作
2017-07-03 【打印】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直接关系到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的工作。自2017年2月委人事司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以来,传染病所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卫计委和中心的工作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部门间的交流沟通,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全力、按时保质地完成此项工作。
  5月2日,传染病所召开的所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人力资源处提交的《传染病所职工养老保险首次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卢金星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小组和参保登记工作办公室,明确了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制订了工作进度安排。
  为了推动养老保险改革事业顺利进行,使全所职工了解此次参保工作的重要意义,人力资源处于4月27日和5月10日分别组织退休老同志和在职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完整、清晰、详细地就此次养老保险首次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并耐心解答职工提出的问题。卢书记在会上指出,传染病所做为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老所,人员情况复杂、信息采集量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尤其是以前几十年的特殊情况需要举证难度大,在现有政策支撑不足的情况下,对这次信息采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人力资源处须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把握政策,确保职工权益。在保质保量完成此次养老保险首次登记工作的同时,并以此为契机做好人事档案整理及建立人事电子信息档案前期准备工作。(人力资源处 张婧供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