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越法律法规红线,守住干净担当底线——传染病所参加中心纪委组织的第二期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2019-06-05 【打印】
  为增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效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警钟长鸣。5月27日,我所党委和纪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重点部门、项目负责人等党员干部16人参加了中心纪委组织的第二期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前往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现场旁听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
  法庭公开审理了昌平区某局公职人员李某“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两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105万元,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告人李某虽然退回了受贿钱款,但其影响是恶劣的,给国家造成的重大损失却是难以挽回的。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向大家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解释,分析了李某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国家公职人员犯“受贿、滥用职权”罪的诱因,大都是从吃人一顿饭、收人一条烟、接收一次免费旅游的“小事”开始,贪婪侥幸心理作祟,致使越发不可收拾,不能自拔,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不仅毁了自己的前途,甚至连累了至亲子女的未来。此案发人深省,警醒国家公职人员要珍惜现在的一切,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此案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给现场旁听人员以强烈的警示震撼作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努力做到思想上警觉、行动上自觉。养成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尽守本职,做到清正廉洁。
(纪检审计处郑玉红 党群办公室杨雨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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