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领域团体标准管理体制研究启动
2019-11-05 【打印】
 2019年10月28日,卫生健康领域团体标准管理体制研究项目启动会在京召开。
  
  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副司长陈宁姗、综合与标准处处长郑云雁,中华预防医学会副秘书长刘霞、中国防痨协会秘书长成诗明,中国标准化协会高级工程师蒋可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标准处处长雷苏文、传染病处处长李中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曾晓芃、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江宇,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标准处处长李岳峰及部分政府标准起草人代表、团体标准起草人代表、已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社团团体代表等30余人参加启动会。会议由项目牵头人、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党委书记卢金星研究员主持。
  

 

  中华预防医学会团体标准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办公室副主任、项目共同负责人冯岚,代表项目组汇报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对卫生健康领域内已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社会团体运行情况和团体标准研制情况等方面进行梳理调查,初步建立卫生健康领域团体标准信息管理平台,提出促进卫生健康领域团体标准发展的管理实施意见,为建立健全市场自主制定、政府规范引导、社会监督反馈的团体标准化工作机制提供政策建议。

  与会专家对项目主要内容、技术方法,卫生领域团体标准现状调查问卷、研究报告提纲及《培育和发展卫生健康领域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方案材料进行了讨论论证,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陈宁姗副司长,对团体标准的发展提出了六个字要求:“引领、规范、自律”。并指出,团体标准要以市场需求引领,以先进技术引领。社会团体在积极培育团体标准的同时,要不断规范团体标准制定行为,加强团体标准化活动的诚信体系和自律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积极为本领域团体标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引导鼓励使用团体标准,探索建立团体标准与政府标准之间的转化机制。
  该项目为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标准研究项目,也是卫生健康领域政府部门首次开展的专项团体标准研究,经过申报、答辩评审,经过激烈竞争,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所被选为项目承担单位。
  (传染病所 冯岚 姜靖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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