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以下简称传染病所)无形资产管理,维护传染病所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令第 738 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无形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遵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由转化医学室承担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其它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取得与登记、采购及程序、使用管理、处置管理、责任与监督等细则。